2026年考博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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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考博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相关文件和《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发〔2025〕14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2026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约20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2026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分批进行,统一于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
学校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包括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专项(以下简称高研院)、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等。
第二条 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导师等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章 招生方式与类别
第三条 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
(一)直接攻博是指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三)申请-考核是指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本人提交申请材料,经导师及专家审核、学院综合考核、学校审定,择优录取为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第四条 招生类别
博士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
博士生按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可不调取个人档案。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第六条 普通计划
除须符合第五条外,根据不同的招生方式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攻博
详见《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链接)。
(二)硕博连读
1.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除外),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2.已按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优良,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3.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英语达到以下成绩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00分;托福TOEFL≥65 (iBT) 或550 (PBT)分;雅思IELTS≥5.0;GRE≥260 (新标准)或1300(旧标准)分;WSK (PETS 5) ≥55分。
(2)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能力、强烈的科研兴趣,在与学科专业方向相符领域,能提供代表性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以云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排名第一在CSCD、SCI、EI、SSCI、CSSCI、AH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的第二位次作者发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一区或二区TOP期刊论文。
(2)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10)、或二等奖(排名前5)、或三等奖(排名前3)。
(3)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
(4)排名第一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第二等级奖及以上。
(5)排名第一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第二等级奖及以上。
(6)获国家级审定农作物品种(排名前8)、或省级审定农作物品种(排名前5)、或省级鉴定农作物品种(排名前3)。
(7)获国家级审定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排名前8)、或国家级新农药、新药证书、新兽药证书(排名前6),或国家级鉴定畜禽遗传资源(排名前5)。
5.报考博士生导师的推荐意见书。
6.招生学科专业的其他规定。
7.兽医专业学位博士限我校兽医专业学位全日制在学硕士申请。
(三)申请-考核
1.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2.有较好的英语水平,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00分。
(2)TOEFL≥65 (iBT) 或550 (PBT)分、或IELTS≥5.0、或GRE≥260 (新标准)或1300 (旧标准)分、或WSK (PETS 5) ≥55分。
(3)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学位(通过教育部认证),并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发表英文国际期刊的学术论文。
(4)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三区及以上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近五年内(以当次报名截止时间为限),以署名顺序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署名前2)、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获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其中科技奖项仅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上成果需与申请学科专业密切相关。
4.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 专项计划
(一)“高研院”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考条件除须符合第五条外,按考生来源分类别确定:
1.来自合作企事业单位(指参与“高研院”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所依托的校企合作项目的企事业方,下同)的一线优秀在职技术骨干。已获得硕士学位者,考生的英语水平、学术能力、申请资格等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的相关规定,在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并在报名前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招生学院认定)。
(3)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排名前2名)。
(4)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2.其余报考“高研院”专项计划的考生参照普通计划报考条件执行。
(二)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等其他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考条件按照普通计划招生方式执行。
第八条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颁发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授予其硕士学位;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应届考生,应正常完成硕士阶段学习,须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博士录取资格。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报考方式。
第四章 报名程序
第九条 报名时间
(一)直接攻博:详见《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第一批,不含“高研院”专项计划):2026年1月28日-3月6日。
(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第二批):预计2026年4-5月。
各批次的招生详细日程请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博士招生栏目,网址:https://yjs.ynau.edu.cn/index.htm。
第十条 报名方式及费用
(一)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否则将影响录取结果(如前置学历学位等信息需填写完全并准确)。
(二)报名费用:硕士生考生每生135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270元。请考生认真核对填报信息,请确认无误后缴纳报名费,缴纳报名费后不予退费,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按照附件3说明缴纳费用。
第十一条 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申请-考核”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自行保存,考核结束后,接到纸质材料提交通知的考生,须将网上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提交报考学院复核。)。
根据报名系统中附件模板制作一个含目录和页码的PDF文件,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将命名后的PDF文件压缩为rar、zip等格式文件上传。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一)硕博连读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
2.《云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
3.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处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6.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推荐意见书,其中一人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7.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考核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写完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云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
4.最高学历/学位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相关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6.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云南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须报考导师填写签字确认)。
8.往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在读硕士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0.学术水平与能力相关证明材料(科研论文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
11.《云南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拟开展的科研计划书》。
12.诚信承诺书。
1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综合考核
第十二条 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由高级职称组成的资格审查工作组(不少于3人),根据学校及学院博士生招生要求,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形成材料审核成绩,拟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申请资格不符或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满分100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加后续相关环节。
第十三条 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高级职称组成的综合考核工作组(不少于5人,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根据学院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针对“申请-考核”考生)或《云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管理办法》(针对“硕博连读”考生),对报考本学院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和成绩评定。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能力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等,并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具体由招生学院自行决定。
综合考核全程须录像、录音,所有考核材料均须妥善留存备查。
对报考“高研院”专项计划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及一门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单科满分100分,加试工作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
考生最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成绩占比由招生学院自行研究决定。
综合考核具体事项安排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第六章 录取与体检
第十四条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导师招生指标等因素开展录取工作。对于高研院专项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滇企业人才。
第十五条 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招生计划的 20%(不含高研院专项计划);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指导在读博士生总数的 25%(不含高研院专项计划)。
第十六条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招生学院可组织开展校内调剂工作。
第十七条 拟录取名单须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印章,报送研究生处。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专业、导师、考核成绩、报考类别等内容。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
(四)无导师同意接收。
(五)体检不合格。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者,学校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一)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学校的。
(二)在博士招生录取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不符,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的。
(三)有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第二十条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每位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七章 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 基本学制:直博生为5年,其余博士生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基本学制加两年。
第二十二条 学费:每生10000元/学年。延期毕业研究生超基本学制阶段继续缴纳学费。如遇学费标准变动,按云南省最新批示文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生完成学业。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要求按国家与云南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第八章 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如考生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存在异议,可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或纪检监察处提出申诉。
第二十五条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在博士生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责任。招生工作中,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请考生网报时谨慎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报工作状态信息。
第二十八条 考生在报考前须先与报考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 云南农业大学耕读楼附楼127室
邮政编码:650201;联系电话:(0871)65228283
电子邮箱:10676yjszs@yna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链接)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若国家出台研究生招生管理的新政策,学校有权对上述规定做出调整。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026年博士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以上网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附件1-申请-考核模板.zip】
附件【附件2-硕博连读.zip】
附件【附件3-缴费方式及说明.pdf】
附件【附件4-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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