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公布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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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公布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博士招生工作总体部署,我校将启动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和批次
本年度分两批次进行招生,此次开展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预计将于2026年4月至5月间开展。因部分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尚未下达,第一批次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及普通计划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第二批次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定向就业及各专项计划考生。
如部分专业第一批次招生名额未使用完毕或教育部后期增加招生名额,第二批次将继续招收普通计划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及普通计划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名额请关注第二批次报名通知。
二、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
(一)普通计划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第一批次普通计划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可招生专业及对应招生名额详见表一。

(二)普通计划非全日制定向就业
普通计划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仅会计学院会计专业招生,招生计划共计19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后14日内(含第14日)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后14日内(含第14日)取得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www.cscse.edu.cn/。如教育部后期出台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4.以下三类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①硕士录取类别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②拟报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
③硕士录取类别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的往届硕士毕业生,且现正在按定向协议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
如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和定向协议服务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6.具备良好的外国语水平。
7.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二)其他条件
1. 会计学院会计专业增设报考条件如下:
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会计或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2. 创新发展学院劳动经济学专业增设报考条件如下:
具备良好的数理统计学方向基础。
3. 其他学院未增设报名条件。
四、报名流程
申请考核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和材料报送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均须按要求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5年11月18日—12月1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报要求:
1、报考条件核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s.cufe.edu.cn/info/1033/6599.htm,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网上填报信息。我校申请考核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如实、完整、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可使用已注册账号登录进行修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已完成缴费的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认定无效。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2月1日上午10:00。网上报名后,凡是已向学院报送申请材料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上缴纳200元报考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缴纳报考费的,不予退费。
(二)材料报送
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1月18日—12月1日上午10:00
材料要求已于本通知附件内容中公布。模板详见通知附件“资格评定模板材料组”。如学院提供自定模板,以学院模板为准。
考生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或未按学院要求报送材料,均视为资格评定未通过。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评定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五、资格评定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开展资格评定。学院评定时间:拟于2025年12月1日—12月3日下午14:00,评定结果将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考核相关安排
根据北京市博士招生相关要求,本批次基础素质考核环节的考试方式为线下笔试,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和外国语笔试,笔试时间各为3小时。专业素质考核环节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环节的考试方式以学院要求为准。

(一)提交外国语笔试免考条件及证明材料
具备下述合格外语水平证明之一的考生可在提交报名材料阶段同时提交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申请免考外国语笔试,具体如下(3年内:指本批次博士报名开始日期前3年内):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3年内);
(2)GRE成绩310分及以上(3年内);
(3)GMAT成绩(第10版本)650分及以上(3年内);
(4)雅思成绩(A类)6.5分及以上(3年内);
(5)英语六级成绩500分及以上(3年内);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3年内);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项目并获得学位(3年内);
(8)考生已参加当前招生年度中央财经大学基础素质考核外国语笔试环节且成绩合格。
学校部分专业可选择俄语考核。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可参照上述(5)-(7)条中可对应俄语的条款执行,即满足“俄语六级成绩70分及以上(3年内)”或“俄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3年内)”或“在俄语国家或地区参加俄文授课项目并获得学位(3年内)”上述三项要求之一即可。
注1:满足(1)至(7)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我校本批次外国语笔试,但须在提交有效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同时,在研招网报名的备注项1中明确注明“考生+姓名+申请免考外国语笔试”,若未标注,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笔试,否则不予录取。
注2:如上述各类考试出现改版等情况,可在出示官方新旧分数区间对照依据后,以新版本等同分数区间执行免考审核。
注3:如考生在同一招生年度第一批次招生阶段报考非定向类型后参加外国语笔试考核合格,又于第二批次招生阶段报考定向类型,不属于外国语笔试可免考情况。
注4:外国语考核(含考生免考材料评估及外国语笔试)仅区分合格与否,不作为考生最终考核总成绩加总项。
注5:报考创新发展学院劳动经济学专业的考生如以英语六级成绩申请免考,英语六级水平须不低于550分(3年内)。
注6:报考普通计划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交外国语材料评定所需证明材料,具体请见会计学院相关通知。
(二)其他事项
1.同一招生年度内,考生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仅有一次机会参加资格评定和后续考核。
2.已于第一批次考核阶段获取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若未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
3.举办第一批次考核的学院如后期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原则上优先用于招收第一批次合格生源(定向分配到对应博导的招生名额除外),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后,启动第二批次考核。
七、其他材料(详见通知附件“表单填报预备材料组”)
考虑到相关审批盖章流程问题,特提前向考生提供。请考生尽早准备,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和审批。具体提交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A4正反面打印并手书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并手书1-6页(含填表说明)
八、其他事项
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录取办法、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和通知书发放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最新信息。
如有与学科专业相关问题或诉求,请联系学院;如有与学校招生政策相关问题或诉求,请联系研究生院。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以下链接:https://gs.cufe.edu.cn/info/1028/2683.htm,请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见以下链接:http://www.cufe.edu.cn/zzjg/xysz.htm。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特此通知。
附件【030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资格评定材料清单.pdf】
附件【资格评定模板材料组.zip】
附件【表单填报预备材料组.zip】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