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第二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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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第二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本着“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云南中医药大学在2025年第一轮博士复试工作结束后,仍有部分招生指标空缺,为做好学校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拔人才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须贯彻执行教育部、云南省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第二条 我校2025年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采用 “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是指学校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考生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查、考核后,经学校审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第三条 我校2025年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储才计划(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计划)。
(一)普通计划。普通计划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二)储才计划。储才计划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所有工作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 各博士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所属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第三章 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类型:学校2025年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两大类,第二轮只招收学术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需全脱产学习。学术学位招生选拔方式采用“申请-考核”制。
第七条 招生计划: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55人(含储才计划8人)。第二轮拟招生中医学学术学位3人,其中1人为储才计划。详见附件2025年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学制学费学位
第八条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推迟毕业)。
第九条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4000元/学年。
第十条 博士研究生修完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后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超过学习年限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计划:按云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和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等相关文件执行。
储才计划:按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培养和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药卫生事业,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违反学术诚信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25年9月1日)。
第十三条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第十四条 报考“中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医学类(学科门类代码10,不含护理学、护理)硕士及学士学位和学历。
第十五条 招生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考生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必须提供支撑材料):
(一)CET-6成绩≥425分;
(二)托福(TOEFL)成绩≥80分;
(三)雅思(IELTS)成绩≥6.0;
(四)新GRE成绩≥300分;
(五)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六)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发表过至少一篇SCI收录的文章。
第十六条 报考“中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需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科研业绩具体条件须符合招生学科专业规定的学术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需要近3年有从事科学研究的经历,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主持至少1项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参与至少1项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
(二)要求近3年的学术创新成果,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含共同第一作者)1篇及以上,或中文核心、CSCD期刊论文(第一作者)1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发表科技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3.以编委及以上身份参编学术专著2部及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1项及以上;
5.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特别提醒:已报考我校2025年第一轮博士研究生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本轮次不得再报考相同研究方向。凡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
第六章 报名流程
第十七条 报名分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上报名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报名相关材料2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6月7日00:00—2025年6月10日中午1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据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
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后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报名费:“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费免收。
4.报名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我校不再受理补报事宜。
(2)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以提交时间最晚的报名信息为准。
(3)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名信息提交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更改。
(4)网报成功后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按钮,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要求填写本人自述、学习或工作单位意见并盖章(无单位者可不盖章,但请在“单位意见”处注明“无工作单位”)并签字承诺。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安排进入考核初审和初试。
(二)提交报名材料
1.在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2025年6月11日00:00至6月13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s://pas.ynucm.edu.cn/)在线提交报名材料。考生操作手册详见后续通知。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报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并审核通过的,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材料报送不全造成报考失败由考生承担责任。
3.提交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需盖章)。
(2)政治审查表:从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
(3)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需由推荐专家手写签名。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评阅意见书及答辩决议等(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答辩决议)。
(5)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研究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单位人事档案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6)有效居民身份证。
(7)学历学位证书:
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无可以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上传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证书;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学位证书;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须上传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8)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9)学术业绩支撑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全文,SCI收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获奖证书,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任务书等)。
(10)其他获奖或参与社会活动情况证明材料。
(11)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2)其它与学术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
(13)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须经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的证明。
第七章 考核程序
第十八条 考生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二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二)材料初审
根据各招生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百分制计分),根据评分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的3倍。
(三)综合考核
1.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相结合,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2.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科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3.综合考核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折算
总成绩为百分制,由材料初审成绩占40%和综合考核成绩占60%构成。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各博士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体检合格,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11 非定向就业”和“12 定向就业”两种,根据考生填报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专项计划规定为准。录取类别为“11 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中医药大学。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考生一律不调取档案。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再次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九章 体检
第二十六条 考生必须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通知。
第十章 报考费用及学习待遇
第二十七条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相关事宜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考生报考所需一切费用(体检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录取后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奖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我校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详见《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网址:http://www.yjsc.ynucm.edu.cn/)。有关奖助学金等级、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凡在报名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录取全程任何环节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
第三十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相关辅导班,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核题目等事宜,具体专业方面问题可向各博士招生学院咨询。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云南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680
联系部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崇德楼505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871-65918241
第一临床医学院联系电话:0871-63184632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微信公众号:云中研究生
本章程解释权归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该章程相关内容,通过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全部内容。若遇政策变化,我校招生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附件:2025年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二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