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2025-05-21 11:03点击次数:68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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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积极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和调剂制度优势,不断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落实学院主体责任,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

(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严守复试管理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服务举措,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

(六)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七)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统筹,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发布相关公告,复核招生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做好复试录取相关日常工作。

(三)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学科组的复试工作。

(四)成立监督检查组,建立校、院及学科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体系,统筹做好学校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受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

四、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博士招生计划数为12名。其中中医内科学4名,中医外科学1名,中医骨伤科学1名,中医妇科学1名,中西医结合临床4名,针灸推拿学1名。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入围设单科线和总成绩分数线,成绩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分数线划定如下:英语≥50分,专业基础课≥55分,专业课≥55分;(科一加科二)总分≥110分。

(三)复试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四)工作流程

1.复试报到

(1)时间:5月26日

(2)地点:思邈国医学院(以学院通知为准)

由各学院组织,若考生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考生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提交留存),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核材料见下表:

五、复试考核

(一)复试相关要求

1.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英语水平考核试题由外语学院命制,专业深度、创新能力考核试题由各学科组命制,其中校外专家命题占50%。命题数量为复试考生数的3倍及以上,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作答,各复试小组秘书记录学生答题情况,作为学生该项复试成绩的依据。

2.要加强考核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相应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3.面试组须由5人及以上(单数)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组长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上线考生的导师组成,其余面试组成员由组长随机抽取,另设秘书2人,监督员1人。面试组成员应为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本学科导师不足5人的,应在相近学科专业中抽取。面试组成员须报研究生院备案,与本学科专业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成员须回避。

4.复试过程中,要加强考核各环节的人性化设计,形成闭环管理。

要设立候考室,并派专人全过程管理,以免造成秩序混乱。要对考生手机实行统一严格管理,杜绝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及复试现场。

(二)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满分100分。包括英语水平、专业深度、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临床技能)和综合素质共5个维度的考核。

1.英语水平考核(10%)。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要求,是否具有一定的表达及应用能力。

2.专业深度考核(20%)。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前沿知识与发展动态的掌握情况。

3.创新能力考核(20%)。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意识、分析与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创新性开展工作的潜力。

4.实践能力(临床技能)考核(30%)。主要考察考生掌握学科相关实践能力(临床实践技能)与水平。

5.综合素质考核(20%)。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每个维度的考核均以百分制进行评分,各个维度复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及标准

面试工作按学科专业进行,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分钟,如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同一学科专业面试的方式、试题的难度和成绩的评定标准应统一。面试情况要有现场记录,专家组须当场给出成绩,不得更改。

2.面试过程及资料留存

面试全过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秘书须进行详细的现场记录。

录音录像及面试现场记录留学院三年,妥存备查。

3.面试过程监督检查

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组通过现场巡查或录像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考生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诚信。对于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考生应及时查看复试方案,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复试期间,须自觉服从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复试场所。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复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复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微信等)转发他人。

七、录取程序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采取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60%+[英语水平考核成绩×10%+专业深度考核成绩×20%+创新能力考核成绩×20%+实践能力(临床技能)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0%]×40%。

总成绩排名为考生的最终录取依据,由工作人员认真计算,复核无误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由研究生院结合政审情况,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每位导师限招1人,同一导师复试合格人数超过1人,拟录取后须在同一学科内进行调剂。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出现拟录取总成绩完全相同的并列情况,以初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须在网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当有拟录取的考生不能正常录取时(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被其他学校录取等原因),则由同一专业复试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须重新公示7日。

(三)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提供虚假信息者。

八、录取相关要求

(一)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在拟录取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邮寄或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考生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检查项目包括: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档案调取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学校在考生录取结束后发放调档函,考生应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本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送到学院。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监督、申诉与复议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考核和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复试相关信息的保密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全面监督制度

监督检查组负责对研究生院及思邈国医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过程进行纪律监督和检查。

(三)申诉复议制度

监督检查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内受理投诉和申诉,考生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29-38185073(邮箱yzb@sntcm.edu.cn)

纪委投诉电话:029-38185022(邮箱:Jw@sn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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