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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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体育学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体育学院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材料审核小组”由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3人。“综合考核小组”由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每组不少于5人。
3.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考生持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②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85;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3)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外语类相关专业的考生,执行所在外语专业的最高标准。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bs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章程》、《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和报考学院(部)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产生的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
2.《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手写签字原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2)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②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1.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2.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从事的运动项目(包括竞赛获奖等)、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3.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注:《申请考核材料封面》《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招生”栏目查看。
详见网址:https://yjsy.nenu.edu.cn/info/1223/6157.htm
以上所有材料恕不退还,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并于2025年3月14日前寄送至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学楼214-1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郭艳红,电话:0431-85099879。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
并将材料1-13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guoyh672@nenu.edu.cn,邮件主题及PDF标题均标注为“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体育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细则》中规定需要手写签字的材料请手写签字后扫描,或插入电子签名后转为PDF文件。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成绩。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意见。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在材料审核时认定。跨学科考生须在考核前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①体育基本理论,②体育科学研究理论与方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每科时长为1.5小时。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4.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体育学院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体育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综合考核预计在2025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在体育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体育学基础理论》,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5小时。专业素质考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20分,综合能力80分。每人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综合能力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个人综合能力展示、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其中,外语的合格线为不低于12分,综合能力的合格线为不低于48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监督保障
1.实行全面明责制度。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招生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做到程序规范、分工明确,责权清晰、责任到人。
2.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由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校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重点环节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体育学院将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咨询等重要信息,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名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诉进行处理。
5.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六、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基本报考条件及要求参照本细则执行。
2.本细则由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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